为加强上海理工大学高性能计算中心(筹)的运行和管理,合理和科学地使用计算资源,发挥高性能计算平台在我校科研和教学工作中的作用,特制订如下用户管理条例。
1. 高性能计算中心的计算资源主要面向我校有计算需求的实验室、教师、学生,有需求的用户均可在遵守此管理条例的前提下提出使用申请。
2. 用户在使用计算资源之前应首先向高性能计算中心提交申请,获得批准后方有使用计算资源的资格。
3. 用户必须通过作业调度系统提交作业,严禁在登陆节点上直接运行作业,一经发现,本中心将立刻清除作业进程。
4. 禁止转让、出借帐号,或借用他人帐户,不得用于与申请项目无关事宜。
5. 禁止窃取他人口令,入侵他人帐户,阅读他人文件,窃取他人信息。
6. 用户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法律规定,不得在集群上擅自复制和使用未经授权的程序和文件、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
7. 用户有义务及时反馈计算平台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配合中心进行的统计、测试、调度等相关工作。
8. 用户应对自己的作业和结果的安全负责,防止发生数据损坏、丢失和泄密的问题。
9. 用户通过使用中心计算资源取得的成果,在发表科研论文或技术报告,以及在参加有关学术会议时,应表明是上海理工大学高性能计算中心计算平台支持的结果。
10.对于违规账户,高性能计算中心保留随时终止用户账户并将账户行为通知相关部门的权力。
11.用户使用超算中心的计算资源即默认遵守此管理条例。
12.以上条例由高性能计算中心制定并保留所有相关权利。